300年“九闽”碑刻见证闽台因缘
来源:永春发布 2021-07-15 17:22:59

永春县博物馆内收藏有一方立于清康熙五十三年(1714年)的石碑,上面刻有“九闽”二字,这是福建曾被称为“九闽”的历史见证,也是闽台关系的一件实物资料。

这方石碑为《重建永春县学宫碑记》。清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永春县文庙毁于风雨,知县石如金召集地方士绅集资重建。第二年春,文庙重建竣工。曾任东城兵马司指挥的永春人王廷聘写信给在京城的户部侍郎廖腾煃(福建将乐人),请他写记。廖腾煃于同年四月间撰写了这篇《重建永春县学宫碑记》,后来被刊刻于石。这篇碑文近700字,详述了石如金主持重建文庙的始末,历经近300年风吹日晒,字迹已有些模糊,但大多可辨。特别值得注意的是,碑文中提到:“今日者,公之兄方伯公藩我九闽,公回避在迩。”意思是说石如金因为兄长担任福建地方行政长官,他只好依据职务回避制度而被调往它处。至于石如金的兄长为谁,经查资料,很可能是于康熙五十二年至雍正元年(1713—1723年)担任福建布政使的石沙木哈。古称一方诸侯之长为“方伯”,后世用以泛称地方长官,明、清时用为布政使的尊称;明、清时布政使亦别称“藩台”“藩司”,这些正与“公之兄方伯公藩我九闽”的说法完全吻合。清乾隆《重修福建台湾府志》提到康熙五十六年石沙木哈与总督觉罗满保、巡抚陈璸捐造澎湖新城。至于石如金,根据清乾隆二十二年《永春州志》记载,当时永春学宫(文庙)内建有“石侯祠”,正是纪念石如金的。

据史料记载,从北宋至清初,福建在大部分时间里保持八府建制,故有“八闽”之称。台湾与福建一衣带水,自古以来关系十分密切。元代在澎湖设立巡检司,隶于泉州路同安县。清朝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一代名将施琅率清军统一台湾,之后他针对当时朝廷内部“迁人弃地”的错误意见,上疏详陈台湾的重要性,力主保留台湾,屯兵守卫,设官管理。清廷最终采纳施琅的意见,于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增设台湾府,管理台湾、澎湖,仍归福建省管辖。这样福建为九府建制,史称“九闽”。直至光绪十一年(1885年),台湾才正式设省。福建为“九闽”的历史长达201年。“九闽”一词多见于文字资料,而永春的这一块石碑上出现“九闽”二字,且距离台湾开始设府只有30年,是见证“九闽”历史的不可多得的早期实物资料。

作者: 林联勇

责任编辑:蒲远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