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乡村振兴办关于推进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工作部署,根据《中共泉州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扎实推进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泉委振兴办〔2022〕12号)文件精神,我县开展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第四季度优秀案例评选活动。经各乡镇择优推荐上报,县委乡村振兴办牵头,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妇联、城市管理局、文体旅游局等部门按照《永春县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建设活动优秀案例评选标准》复核、审定,评选出永春县2022年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第四季度优秀案例(名单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3年1月17日-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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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永春县2022年乡村建设“五个美丽”创建第四季度优秀案例名单
永春县委乡村振兴办
2023年1月17日
二、美丽乡村微景观